葫蘆絲是簧管樂器,常用于吹奏山歌等民間曲調(diào),適于演奏旋律流暢的樂曲或舞曲,主要流行于傣、阿昌、佤、德昂和布朗等族聚居的云南德宏、臨滄地區(qū)。
葫蘆絲:簧管樂器,又叫葫蘆簫。主要流行于傣、阿昌、佤、德昂和布朗等族聚居的云南德宏、臨滄地區(qū)。
傣族的葫蘆絲又稱為“篳朗叨”,意為“帶葫蘆直吹的篳”,它是把三根長短不一的竹管并排插入葫蘆。竹管下端,嵌有銅簧片,中間一根較長的竹管開七個按音孔,前六后一,可吹出由(g~g1)一個八度的旋律音,稱為主管。其余兩根是副管,只設(shè)簧片、不開音孔,葫蘆柄端開有送氣孔或插入一小竹管形成吹口,吹奏時,主管奏主旋律,副管發(fā)單音,形成和聲效果,音色柔美悅耳。
阿昌族的葫蘆簫和傣族的相似,阿昌語稱“潑勒翁”,意為“有葫蘆的簫”。用葫蘆和金竹管制成。吹管長6厘米,主管長50厘米,副管分別長33和17厘米,在兩支副管靠近主管的一側(cè),分別留有一條竹片,用細竹條與主管捆扎在一起。
在西盟佤族,稱葫蘆簫為“拜洪廖”,3根簫管插入葫蘆底部,用蠟封固,上端的竹制吹管僅長兩厘米。尤為獨特的是,主管除開有7個音孔外,在正面的最下方還開有兩個氣孔。主管演奏旋律,兩根副管發(fā)出純五度音程的持續(xù)音為旋律伴奏。如不需要持續(xù)音或需要單持續(xù)著時,還可將副管堵住。
葫蘆簫常用于吹奏山歌等民間曲調(diào),最適于演奏旋律流暢的樂曲或舞曲,曲調(diào)中一般長音較多,合音豐富,樂聲柔美和諧,能較好抒發(fā)演奏者的思想感情。
1958 年,云南省歌舞團首先把音域擴展為14 個音。近年來,北京的一些文藝團體又制成兩種新葫蘆簫。其中的六管葫蘆簫,可以吹奏單音、雙音、單旋律加持續(xù)音及兩個和音旋律加持續(xù)音。既保持了原來樂器特有的音色和風格,又增大了音量、擴展了音域、豐富了音響色彩和表現(xiàn)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