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始興發(fā)現(xiàn)“吉祥寺”遺址

當?shù)亟M織人員對碑石進行挖掘

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文,通訊員賴金艷、張育攝影報道:7月26日,記者從韶關市始興縣采訪獲悉,始興縣政協(xié)工作人員在隘子鎮(zhèn)石井村走訪時,意外在附近深山發(fā)現(xiàn)一處古寺廟遺址。遺址中發(fā)現(xiàn)一通保存完好的石碑,證明寺廟為當?shù)厥分局兴涊d的宋代所建、元代廢棄、明代重修的“吉祥寺”,目前當?shù)?a href='/wenwu/' target=_blank>文物部門已介入調查。

始興縣政協(xié)《始興文史》編委會工作人員、文史學者官見全告訴記者,古寺廟遺址重新被發(fā)現(xiàn),源于《始興文史》編委會赴隘子鎮(zhèn)石井村,為系列叢書《始興文史·走遍始興》隘子卷拍攝相關照片,在當?shù)卮迕穸牌錁s的帶領下,發(fā)現(xiàn)遺址和石碑的所在。

官見全告訴記者,發(fā)現(xiàn)碑石和寺廟遺址后,幾人當即上報始興縣博物館。

接到報告后,始興縣博物館高度重視,立即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請,計劃將碑石運往博物館進行進一步研究考證。7月24日,當?shù)亟M織相關人員對“吉祥寺復興碑”進行清理挖掘;26日上午,碑石被妥善送往始興縣博物館。

經(jīng)博物館工作人員測量,碑石高150厘米、寬68厘米、厚10厘米。碑身基本保存完好,正面陰刻書文較為清晰,碑首“吉祥寺復興碑”六字刻字清楚,碑文正文記錄著吉祥寺復興過程與捐款者名錄等文字,左側落款時間“道光三年十二月”證明石碑為公元1823年所刻。

始興縣博物館副館長何佶倍表示,相關史料只記載到吉祥寺于明成化年間進行重修,石碑刻有“道光三年十二月”字樣,這中間吉祥寺歷經(jīng)怎樣的變遷,接下來博物館將會組織人員對石碑上的文字信息進行整理并在此基礎上進行詳細查證,理清出吉祥寺的歷史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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