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不可移動革命文物 賡續(xù)紅色血脈

編者按:革命文物承載黨和人民英勇奮斗的光榮歷史,記載中國革命的偉大歷程和感人事跡,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是弘揚革命傳統(tǒng)和革命文化、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激發(fā)愛國熱情、振奮民族精神的生動教材。為摸清摸準全省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家底,給編制《山東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總體規(guī)劃》提供科學依據,經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批復同意,山東省古建筑保護研究院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開展了全省不可移動革命文物調查工作,這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山東省首次進行全省性的、系統(tǒng)性的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實地摸底調查。本文是山東省古建筑保護研究院院長孟令謙、規(guī)劃室主任于軍根據調查闡述山東省不可移動革命文物現狀及保護對策。

原題:山東省不可移動革命文物現狀及保護對策初探

文/孟令謙 于軍

截止目前,全國共有不可移動革命文物3.6萬多處,山東有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共2000多處。山東陸海交通便利,人口眾多,人民勤勞勇敢,物產豐富,是歷史上兵家必爭之地。近代以來,山東人民創(chuàng)造了波瀾壯闊的革命史,留下了豐富的革命文物資源。

八路軍115師司令部舊址(陳光辦公室)

一、資源特點

(一)革命文物數量巨大

山東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錄包括不可移動革命文物897處,包含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2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79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84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307處、一般不可移動文物215處。

此外,還有未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名錄革命文化相關遺存1542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1處35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48處。

(二)革命時期完整連續(xù)

山東不可移動革命文物的革命時期涉及舊民主主義革命、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四個時期,其中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包括黨組織的創(chuàng)立和大革命時期、土地革命時期、抗日戰(zhàn)爭時期、解放戰(zhàn)爭時期,時間跨度長且有連續(xù)性,通過山東的革命文物,可以看到完整的山東革命歷史。

(三)革命文物類型全面

山東不可移動革命文物類型基本包括國家、省關于文物以及革命舊址類型定義的所有分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對文物類型的分類,包含古建筑、古墓葬、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按照山東省歷次公布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類型包括抗戰(zhàn)遺址、紀念設施,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筑物;按照《革命舊址保護利用導則》的規(guī)定,包含重要機構、重要會議舊址,重要事件和重大戰(zhàn)斗遺址、遺跡,具有重要影響的烈士事跡發(fā)生地或烈士墓地,重要人物故居、舊居、活動地或者墓地,近代以來興建的涉及舊民主主義革命、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的紀念碑(塔、堂)等紀念建筑。

(四)抗日戰(zhàn)爭時期革命文物比重大

第一批897處山東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名錄中,與抗日戰(zhàn)爭戰(zhàn)相關的超過50%,已調查2439處革命文化相關遺存中,與抗日戰(zhàn)爭相關的近70%。這些抗戰(zhàn)文物和歷史遺存記錄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山東軍民經歷奠基、初創(chuàng)、形成、鞏固的歷程最終建立山東抗日根據地的發(fā)展過程,彰顯了山東抗日根據地重要的樞紐作用。

昌邑縣抗日殉國烈士祠

二、保存現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以及被列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革命文物現狀整體保存較好,其他大部分革命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的病害和殘損現象。民居類革命文物由于長期沿用居住功能,為了滿足居民生活需要,不當修繕及改造現象較嚴重;散落的烈士墓地大多位于山上、田間,缺乏統(tǒng)一管理,受農耕蠶食影響較大;位于險峻地勢的舊址、戰(zhàn)斗遺址等遭受人為和自然侵蝕雙重影響,且因地理條件制約,保護工作不易開展,導致其殘損情況日趨嚴重;不同時期、不同形態(tài)的革命文物疊加交錯,增加了研究闡釋和分類分級保護的難度。另外,由于革命老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對落后,文化遺產保護投入不足,技術人員力量缺乏,歷史欠賬較多,搶救性、碎片化保護現象普遍存在。

萊蕪戰(zhàn)役指揮所舊址

三、主要病害類型

革命文物現存主要病害成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風蝕雨蝕、地震自然災害。人為因素包括人為拆改、不當修繕以及村莊城鎮(zhèn)建設、耕種等活動。造成的具體病害如下表所示:

革命文物具體病害表

四、保護對策

(一)保護原則

整體保護。革命文物本體及其周圍環(huán)境,以及特定時期內修建的紀念設施,是革命文物的有機組成部分,應實施整體保護。遺址史跡相關事件親歷者、幸存者、見證者的采訪和口述資料,應納入革命文物保護工作范疇。革命文物分布集中的地區(qū),對相關遺址史跡應實施整體保護。

真實性和完整性。以不改變文物原狀為原則,以真實、完整地存續(xù)革命文物歷史信息及其價值為目的。

可逆性。保護過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也都應建立在可逆的基礎上。除了隱蔽的、需要永久性加固的措施之外,其他的措施應有可逆性。

最小干預。保護項目和措施應科學有效,實施前要充分的論證,確保對文物的干預最低。

原址保護。革命文物應堅持原址保護。個別經過特殊批準確需遷移的,應經過嚴格的專家論證和審批程序。實施遷移必須取得并保留全部原始資料,詳細記錄遷建的全過程。

可識別性。具有重要價值但主體不存或遺存稀少的戰(zhàn)斗紀念地、事件發(fā)生地、烈士殉難地等遺址遺跡,可作為遺址保護,并設置地面標識設施,遺址區(qū)域內與革命活動相關的石塊、樹木、洞穴等自然見證物也應作出標識。

劉公島甲午戰(zhàn)爭紀念地(北洋水師學堂)

(二)保護工程

根據革命文物價值、保存現狀等實際情況,實施分類分級保護。各種類型保護工程,應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包括保養(yǎng)維護、現狀整修、重點修繕、地表標識。

保養(yǎng)維護工程。采取必要的措施,針對革命文物的輕微損害進行日常性、季節(jié)性的養(yǎng)護,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保證文物整潔;保養(yǎng)維護適用于所有保護對象,所需經費由革命文物管理部門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

日常監(jiān)測工程。監(jiān)測包括人員的定期巡視、觀察和儀器記錄等多種形式。具體監(jiān)測內容包括對可能發(fā)生變形、開裂、位移和損壞部位的儀器監(jiān)測和日常的觀察記錄,對消防、防雷、防洪等安全設施的定期檢測的記錄,旅游活動和其他社會因素對文物及環(huán)境影響的記錄,有關的環(huán)境影響監(jiān)測記錄。日常監(jiān)測要求適用于所有保護對象,所需經費由革命文物管理部門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

修繕工程。包括現狀整修和重點修繕?,F狀修整的主要內容是歸整歪閃、坍塌、錯亂和修補殘損部分,清除不當添加物及影響風貌的現代建構筑物。重點修繕的內容是恢復革命文物結構穩(wěn)定狀態(tài),修補損壞部分,添補主要的缺失部分。

地表標識工程。對于主體不存或遺存稀少的戰(zhàn)斗紀念地、事件發(fā)生地、烈士殉難地等遺址遺跡,設置地表標識設施進行保護。

(三)具體保護措施

依據革命文物不同部位的殘損現狀,制定具體保護措施。

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弘揚革命文化、傳承紅色基因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做好新時代革命文物工作對于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筑牢意識形態(tài)陣地、堅定“四個自信”具有重大意義;保護好、管理好、運用好山東省革命文物,在保護、傳承革命文物中重溫黨史、砥礪初心、賡續(xù)紅色血脈,對于傳承沂蒙精神、發(fā)揮革命文物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獨特作用意義重大!

孟令謙,中國民族建筑研究會理事、專家,現任山東省古建筑保護研究院院長。從業(yè)以來,先后主持威海劉公島、煙臺朝陽街、青島嶗山道教建筑群、革命文物、國家文化公園等十余項文物保護、規(guī)劃、利用項目,受到專家和業(yè)主的一致認可;負責編撰學術專著兩部、承擔完成多項科研課題,對文物保護利用理念具有深刻的認識和獨特的見解。

于軍,山東省古建筑保護研究院規(guī)劃室主任,長期從事文物保護及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完成《泰安岱廟保護規(guī)劃》《大運河遺產山東段保護規(guī)劃》《山東省齊長城遺址保護規(guī)劃》等保護規(guī)劃、設計方案十余項。近年負責編寫完成《李家疃建筑群保護與研究》《齊長城遺址保護與研究》兩部專業(yè)著作;在行業(yè)期刊、雜志發(fā)表多篇專業(yè)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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