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恩施的這個地方,你還記得嗎?第一張照片就穿越了...

恩施市檢察人不平凡的40年

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也是檢察機關(guān)恢復重建的第40個年頭。冬夏更迭,白馬過隙,屬于一代代檢察人的記憶、精神卻歷久禰新,在時光的長河里閃耀生輝。

40年來,一代代檢察人從恢復重建時的篳路藍縷,到如今的鏗鏘崛起方興未艾,他們從未停止在追逐公平正義的路上探索前行、淬火成長。如今,讓我們站在新時代的起點,重敘光輝歲月里的歷歷往事,再次觸碰檢察事業(yè)發(fā)展的脈絡(luò),回望恩施市檢察人一路走來的不凡之路。

往事歷歷

1978年6月,恩施市人民檢察院恢復重建,辦公地點設(shè)在市公安局的一間房內(nèi),開始長達一年多的“蝸居”時光。

“工棚”前的珍貴合影。

1979年10月,市檢察院遷到城西洗馬池,全院9人租借在招待所的房子內(nèi)辦公。洗馬池是州內(nèi)一處古文化遺址,因南來北往的洗馬驛站而出名。市檢察院人看到其他單位都有專屬的辦公場所,便常想什么時候才有屬于市檢察院自己的“家”呢?

1979.11-1981.02從公安局遷出后的辦公樓洗馬池。

結(jié)束在外“打游擊”的辦公生涯是在1981年2月。

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市檢察院投資8萬余元,在城南一個叫“倒推磨”的地方修建了第一個“家”。雖然這個“家”還很簡陋,但畢竟有了圍墻和大門,恩施市人民檢察院的牌子第一次正式地掛了起來。

在這個“家”里,我們經(jīng)歷了艱苦奮斗的磨煉。為了解決干警辦公生活住房難題,院里決定大家齊動手共建房。每到星期六,干警們就自覺地來到院里參加開山挖石、篩沙運土勞動,還辦食堂,種菜養(yǎng)豬。經(jīng)過一年的努力,終于在原有的樓房邊,修建起一棟兩層磚混結(jié)構(gòu)的簡易辦公樓。

1978.03-1979.10恢復重建時的檢察院,從公安局分出的辦公樓(二樓左邊三間)。

別看這是個簡易辦公樓,它卻收藏了我院一段輝煌的歷史經(jīng)濟檢察科(原反貪局)的干警成功辦理了一起震驚全市的大案,他們的辦案工具,就是一把算盤,一輛永久牌的自行車。

這個“家”提高了市檢察人的文化素質(zhì),院里的干警來自四面八方,文化結(jié)構(gòu)是個“大雜燴”,高中生,初中生,甚至還有小學生,中專生很走俏,大學生更是鳳毛麟角。

為了提高干警的文化素質(zhì),適應(yīng)不斷發(fā)展的檢察工作需要,在院子里搭建的牛氈棚內(nèi),我們開辦了全州第一個檢察干警文化補習班。

課堂上,無論新、老檢察人都充滿了學習的熱情,瑯瑯讀書聲,劃破了郊野的寧靜。

那段時間,“工棚”成了檢察院的代號,也成了我們學習、改變知識結(jié)構(gòu)的新起點。天道酬勤。那一年,我院有十幾名干警通過考試成為省電大法律系學員,后來這批學員成了檢察院的業(yè)務(wù)骨干力量。

“工棚”辦學的經(jīng)驗,一時成為美談。

在這個“家”,我們的團隊精神得到了打造。雖然當時辦公條件艱苦,但全院干警擰成一股繩,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克服了ー個又ー個困難,經(jīng)歷了一次又ー次考驗。最難忘的是1987年7月,因山洪暴發(fā),清江河突漲大水,滔滔洪水涌進了房屋和大街小巷,市檢察院一樓被淹,情況危急。

1987年暴雨,暴漲的清江河水“光臨”了檢察院。

全院干警不顧個人安危,紛紛跳入齊腰深的洪水,與洪水搏斗,在洪水中護送被困人員,搶救群眾財產(chǎn),彰顯英雄本色。

市檢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抗洪搶險先進集體”,十多名干警被評為“抗洪搶險模范”。

洪水肆虐導致市檢察院無法正常開展工作, 同時也為市檢察院的發(fā)展帶來了契機。

基層檢察院的困難,領(lǐng)導看在眼里,記在心上。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檢察機關(guān)的合力支持下,1992年10月,市委常委會同意市檢察院整體搬遷,盼望已久的愿望終于實現(xiàn)了。

1992年12月,檢察院反貪局掛牌成立。

1993年11月,我們告別住了12年的舊“家”,搬進了位于鳳凰山下的新“家”?,F(xiàn)代化的辦公樓、整齊的宿舍、綠茵茵的草地,檢察院的辦公環(huán)境煥然一新。

上世紀90年代初期辦公樓。

上世紀90年代中期的辦公樓。

如今,市檢察院人人配備了電腦,實行了網(wǎng)絡(luò)化辦公,并建起了視頻會議室、榮譽室、書畫室、奇石展廳文化長廊。

四遷院址的故事已成為歷史,化做恩施檢察人前進的動力,書寫著檢察院發(fā)展的時代新篇章。

通訊員 范建生)

檢察文化薪火相傳

1978年

恩施縣檢察院恢復重建,全院上下9名干警暫借在縣公安局10平方的辦公室辦公。

1981年

檢察院從洗馬池招待所再遷至南門外“倒推磨”,干警們動手開山挖石,篩沙運土,設(shè)計修建了一棟兩層磚混結(jié)構(gòu)的簡易辦公樓。為了把住房騰出來給年輕干警用,檢察長辦公室搬到了原修房時的工棚里。這座用木板做墻、牛毛氈當頂棚的“工棚”,就成了當時檢察院的代號。

1984年

艱苦的條件,沒能止住恩施檢察人“文化興檢”前進的腳步?!肮づ铩崩镩_辦了全州檢察系統(tǒng)第一個干警文化補習班。在那個中專生都是“寶貝”的年代,院里一年走出了10余名省電視大學法律專業(yè)的大學生。

1985年

恩施市人民檢察院對干警進行文化補習,組織干警參加全國成人高考及職工中??荚嚕?5名干警被全國各大、中專學校錄取……

正是那段艱苦歷史,造就出了堅韌、向上的“工棚精神”,成為鍛造恩施檢察文化的養(yǎng)分,激勵著一代代檢察人肩負使命,砥礪前行。

40年來,他們從未忘卻,將檢察文化薪火相傳。

干警每周都會宣讀廉政勤政誓詞。

“我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的名義宣誓,忠誠于檢察事業(yè),廉潔自律……”上世紀90年代,恩施檢察人自己編寫了這段勤政廉政誓詞,每周一,在國旗下莊嚴宣讀,將檢察人對法律的忠誠和信仰,轉(zhuǎn)化為檢察文化的一部分。

1999年5月,我院參加全市“五四”文藝匯演,用朗誦一首《紅軍戰(zhàn)士想念毛主席》拿下一等獎。

工作之余,干警們積極參加豐富多彩的檢察文化活動,以文育人、以文育檢、以文聚氣,培養(yǎng)出干警清正、清廉、清明的檢察氣質(zhì)。

自2005年以來,恩施市檢察院每年舉行檢察文化周,設(shè)置體育競技類項目及書法、攝影、筆會等比賽,為干警提供展示才藝的平臺。自由而開放的文化氛圍,培育出十余名省、州、市攝影家協(xié)會、作家協(xié)會會員,其中兩名檢察人出版發(fā)行了自己的書籍,誕生了一批檢察文化精品。

球場上揮灑青春。

如今,恩施市檢察院已跨入了“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行列,連續(xù)4屆被評為“省級最佳文明單位”,先后被授予“全省先進基層檢察院”、“全省十佳基層檢察院”、“全省文明受理接待中心”等稱號。

檢察文化培育和推出的文明接待室、“黨員先鋒崗”、“青年文明執(zhí)法示范崗”、“青年學理論小組”、“志愿者服務(wù)隊”等一大批亮點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國都發(fā)揮著影響力,扮靚了城市的文明窗口。

40年來,檢察文化的火種在一代代檢察人之間相傳,使蓬勃向上的文化生命力延續(xù)不斷,大放光彩。

(通訊員 譚金星)

為恩施企業(yè)贏得生機

四色彩印機已經(jīng)恢復生產(chǎn),目前運行正常。是檢察院讓我廠重現(xiàn)生機!

2000年1月21日上午,恩施市新華印刷廠黨支部書記蔣世成、總工程師張玉林等專程到恩施市檢察院,把一面繡有“抗訴神劍”的鮮紅錦旗送到時任檢察長楊輝的手里。

上世紀90年代,為了加快技改,搶占市場,恩施市新華印刷廠找到“老交情”上海光華印刷機械有限公司,花120萬元購買了一臺四色膠印機。沒想到才開機兩天,機器就“罷工”了,還出現(xiàn)傳動連桿斷裂等嚴重故障,一個月的停機率高達50%,四色膠印機存在的質(zhì)量問題令新華印刷廠無法正常生產(chǎn)。

于是,恩施新華印刷廠向上海光華印刷機械有限公司提出更換產(chǎn)品的請求。

1995年6月,為了推卸包換不合格產(chǎn)品的責任,上海光華印機公司竟向上海市寶山區(qū)檢察院起訴新華印刷廠拖欠其貨款10萬元,將其告上法庭。新華廠赴上海依法反訴,請求光華更換合格產(chǎn)品,賠償損失。

上海市寶山區(qū)法院對新華提供的大量、準確的證據(jù)不予采納,違背事實和法律,認定新華印刷廠沒有在法定期限內(nèi)提出質(zhì)量異議,駁回新華印刷廠的反訴請求。

新華印刷廠從此開始了漫漫申訴路,但結(jié)果都如泥牛入海,無功而返。

1997年5月,恩施市人民檢察院民行科的干警們開著宣傳車,送法到新華印刷廠,給案情帶來了轉(zhuǎn)機。

在聽完新華廠領(lǐng)導的申訴后,時任科長黃勇馬上向黨組匯報。他指出案件帶有明顯地方保護主義色彩,在經(jīng)歷了一審、二審、再審后,要糾正實非易事。

其次,恩施市人大、政府領(lǐng)導已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大多次申訴,均無結(jié)果。而且,按照管轄規(guī)定,恩施市檢察院無權(quán)管轄,只有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或者最高檢才有管轄權(quán),標的120萬元的案子,送到最高檢,他們會受理嗎?

考慮到此案不僅關(guān)系新華印刷廠300多人的生存,更關(guān)乎法律的尊嚴和公信力,市檢察院黨組會一致認為“此案屬明顯的裁判不公,我們一定要辦好,維護法律的尊嚴”!

面對“無先例可循,無資料可查,無辦案經(jīng)費”的重重困難,辦案人員迎難而上,找到了新華廠張總保留的兩公司關(guān)于機器質(zhì)量問題的來往信函,推翻了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時所作的“新華廠將彩印機投入運轉(zhuǎn)后,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向光華公司提出質(zhì)量異議”的事實認定。

接著,他們以信函為突破口,又挖出了許多確鑿有力的證據(jù)。

當年8月,此案的匯報材料送進最高人民檢察院。僅用了兩個月時間,此案就進入了上海高級法院的審判監(jiān)督程序。

為盡快幫助新華印刷廠恢復生產(chǎn),恩施市人民檢察院和恩施廠方商定,以調(diào)解方式結(jié)案。期間,恩施市人民檢察院多次向有關(guān)單位打電話、發(fā)傳真,力促辦結(jié)此案。

1998年12月,兩企業(yè)簽署協(xié)議書,光華公司無償修理四色印刷機,并放棄新華廠所欠貨款10萬元作為賠償新華廠停產(chǎn)損失,同時承諾為新華印刷廠免費培訓操作技術(shù)人員。

1999年11月,修復的四色機運回了新華印刷廠,安裝調(diào)試達國家技術(shù)標準,2000年1月正式投入生產(chǎn)。

恩施新華印刷廠歷經(jīng)三年之久的申訴案終于圓滿收尾,而恩施市檢察院的故事仍在繼續(xù)。

(通訊員 王世彥)

編輯|張靜 編審|胡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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