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包到戶是私有化?若農民普遍認為離開集體,農村就很難發(fā)展
【農民致富的落腳點真的在于土地重新歸到集體形式下農業(yè)組織形式嗎?當前農村發(fā)展徘徊的關鍵或許在于觀念被桎梏!】
幾千年農民運動創(chuàng)造的“大同”集體為啥那么快就被改革?我們的文明歷史可以說是一部農民為爭奪土地的斗爭史!歷朝歷代,不論是哪個權貴執(zhí)掌國家重器,本質上是一個農民團隊奪取土地控制權后上位為地主階級的結果。
而真正達到更廣大農民成為土地的主人,只有在新中國才做到了。而且建國之初的公社化大集體形式,更是將千百年來,農民的理想社會創(chuàng)造出現(xiàn)實!
為防止土地被再次買賣兼并,不讓歷史上不同國家、不同朝代的“圈地運動”再次出現(xiàn),新中國的農村土地定為集體所有!也就是一定區(qū)域內的農村集體代表該域內的農民共同享受土地的所有權,還禁止買賣!
不僅如此,大集體內的農民一起出工,共同勞作,完成國家上繳后一起來享受勞動成果。這樣的“大同”集體正是祖祖輩輩很多代入曾經的憧憬,并一度在東方這片古老的土地上成為了現(xiàn)實。
然而,“吃大鍋飯”的集體形式很快讓農村社會出現(xiàn)了問題,出工不出力,干多干少一個樣,磨工、怠工、誤工,混工分的現(xiàn)象層出不窮,人民大公社的農業(yè)生產出現(xiàn)了較為嚴重的問題。沒有了競爭,也就沒有了責任。沒有了積極性,也就失去了活力。
因此,農村大部分地方“大同”式的集體很快被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替換!
土地分包就真的將土地私有化了?時間過得真快,農村實行分包到戶的形式又有四十多年了。而我正是這四十多年農村變革的觀察者和深度參與者。之初,分到田后的一家子齊上陣,不分老幼,沒有黑夜白天的時間概念,發(fā)起了最大限度地向土地要食物的運動。可謂皇天不負有心人,這代人終于解決了溫飽問題!
五年一屆,每家每戶承包的田被重新分配。每到此時,農村各地就上演著一次最原始的賭博:土地有離家遠近之別,還有肥瘦優(yōu)劣之分。能夠讓村民心平氣和地交出好地,一旦分了差地也盡心盡力耕種好的方式就是抓鬮了。農村懶人不少,種田水平低者也有,一旦他們運氣好,新的五年分得了好地,他可以把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爛,仍然把這樣的地成為稗草、雜草的樂園。他們不進行投入,掠奪式種植讓地力快速降低。對于他們來說,反正五年后這塊地又不知道是誰家的了。
這時,“30年不動”的政策應運而生,“到期后再續(xù)30年”也將執(zhí)行了。土地承包權開始在一個個農村家庭中穩(wěn)定下來,城市房屋住宅私有產權期限也不過70年,商業(yè)地產所有權期限甚至只有40年!能夠在一個農民家庭沉淀達60年之久的農村土地,這不是“私有”了么?
特別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新出生的農民分不到土地了,死去的農民土地被家庭人口繼承了,這樣的情況,讓現(xiàn)在不少農民將自家的土地捂得很緊,甚至寸土必爭!因為在大家的心里,自家的承包土地與房子、家什也沒有啥兩樣,既然能夠有60年,或許到期后同樣能夠代代相傳,那就當然是“世襲私有”的了!
但是,回歸到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深層解讀,農村土地仍然是集體所有,分包到戶只不過是土地管理的不同組織形式而已。
一包了之就該讓集體過時?就因為民間將這種農村集體土地分包到戶從心理上生出了一種私有化理解,隨著時間的流逝,讓農村基層越來越不愿意碰觸土地相關問題。一碰就爭議不斷、麻煩不斷!不涉及就太平和諧。
當這樣的做法變成了一種習慣,隨著時間遷移也成了一種潛規(guī)則的時候,這樣的錯誤觀念就成為了農村發(fā)展道路上最大的一道障礙,也讓農村的集體力量被削弱。
集體的力量曾經讓農民真真實實的感受過,在實行帶有千百年來最富理想色彩的“人民大公社”,“吃大鍋飯”的集體時代,雖然后來讓農業(yè)無法進一步發(fā)展,還讓農民在饑餓線上掙扎,但是最初卻讓那一輩的農民體味到雖苦卻充實坦然的歲月。
集體不存在過時,也一定不能過時?,F(xiàn)在我們農村雖然大部分實施了分包到戶,但是,這樣的農村仍然是在集體主義的道路上!關鍵的問題,是要探討怎樣激發(fā)出集體的力量,才能讓農民過上好日子。
身在福中不知福!仍然是集體卻沒能煥發(fā)集體的力量,觀念被桎梏是關鍵!所以,需要讓我們的農民要充分相信并認識到,自己還是有集體的?,F(xiàn)在分包到戶,也是在集體中的。這要把那種私有化傾向觀念及時糾偏,不僅讓農民自覺抵制農村私有化觀念,更要讓鄉(xiāng)鎮(zhèn)、村組這些在農村基層中的管理者遠離私有化觀念、敢于與農村中發(fā)生的與私有化觀念相關的現(xiàn)象做堅決的斗爭!
只有我們的觀念得到了凈化,保持了正確的方向,那么,接下來就不再是在農村去爭論所謂道路、路線這樣的問題,而是匯集農民的智慧,研判所在農村的地域特點,挖掘自己農村更深層次的東西,因地制宜地做出不同農村的發(fā)展方案。
總的來說,只要觀念達到這個層面,基于我國農村面積廣袤,地形地勢、人文特點等等都不盡相同的事實,那么我國的農村應該有更多的農業(yè)發(fā)展組織形式。只要找到了適合自己農村的發(fā)展組織形式,那就不用再拘泥于農村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這種土地分包形式,還可以探討土地流轉、村級發(fā)展股份合作等等形式,將分散的土地等集體資源再次集中起來!
還是那句話,“不管白貓黑貓、抓得到老鼠的就是好貓”,要堅信我們的農村仍然是在集體之中,通過探討出適合某區(qū)域內農村的農業(yè)生產組織形式,就一定能夠讓我們農民真正發(fā)揮出集體的力量,也會盡快過上好日子!
歡迎不同意見留言討論,感謝您的閱讀點贊、收藏轉發(fā),更多內容請關注“原生態(tài)鄉(xiāng)村”!
Hash:47d6d34a4361a457fde79cdae178a4139495281a
聲明:此文由 原生態(tài)鄉(xiāng)村 分享發(fā)布,并不意味本站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權益,請聯(lián)系我們 kefu@qqx.com